2025/04/11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第五次大會今日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楊典忠針對台中市公設保留地解編進度提出質詢,楊典忠表示,雖然市府109年送內政部公設保留地解編案,但是內政部都委會當年(109年)即要求市府提出跨區重劃可行性評估證明文件,市府從109年到現在114年四年多來可行性評估案都未完成,讓台中市政府成為六都唯一沒有出具地政主管機關的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的直轄市,也是六都唯一公設保留地解編沒有進度的直轄市,楊典忠強調,如果市長認為還有其他議員或民眾有反對意見,因為65案已經被拖4年多了,為了確保民眾權益,市府應該先送內政部沒有問題案件,提供可行的跨區重劃證明文件,而不是讓多數案件被綁架。
楊典忠指出,台中港特定區民國61年實施,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畫設至今未開闢已經超過50年,嚴重損害港區民眾的權益與對政府的信賴,監察院於102年5月9日糾正內政部及各級地方政府後,內政部提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採以跨區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並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都發局109年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審議小組當年要求市府做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但是台中市政府評估了4年多年,成為六都唯一沒有進度的直轄市,不僅都發局111年的可行性評估採購案3年都沒辦法結案,也讓都發局前幾天送到內政部的資料獨缺「地政主管機關的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很多民眾陳情到內政部,造成影響外界對台中市都市計畫審議效率不佳觀感,實在太丟臉。
楊典忠表示,這次專案報告中,都發局雖於4月初提報內政部,但未提供地政局出具的可行性證明文件,顯示市府內部協調嚴重失當,地政局根本就是都發局的太上機關,他要求地政局先行提供沒有問題案件的跨區重劃可行證明文件,不要一個局綁架公設保留地地解編。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需要跨區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文件部分,我們已經送地政局提供相關修正意見,等財務評估、重劃可行性修正意見補充完成後,將盡快送內政部審查。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跨區重劃一共65案地政局已做過評估,但是每個案子要送到中央審議,都要「可行」才可以,萬一「不可行」的話,都發局就做調整,可能也不只做一次評估,可能要做兩、三次直到「可行」,才可以送中央。
圖說:楊典忠議員質詢重劃問題。(記者楊川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