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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盧秀燕批國小師不適任遭灌爆臉書受訪時向教師致歉表示太快下結論
2024/12/03

【記者楊川欽台中報導】台中市發生國小學生因棒打老師,而遭警方人員到校帶走學生事件,此事在議會引起軒然大波,市長盧秀燕於議員質詢時,竟指國小老師與學生衝突後報警是「不適任老師」,她的臉書卻因而遭灌爆,對此,盧秀燕在受訪時公開向該名老師致歉,坦承自己太快下結論。
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李中市於昨日在市政總質詢中表示,台中一所國小學生拿樂樂球棒打了老師,事後有向老師道歉,但老師卻於隔日報警,導致二名員警到學校將該名學生帶回派出所,盧秀燕對此表示,學生道歉已代表已知錯,老師卻還不放手,是最壞教育示範,這是不適任的老師。
此一事件爆發後,引起議員的關注質詢,事件更引發社會議論,校方及警方也都承認有疏失,市長盧秀燕的說法更引發全國基層教職員的怒火,臉書粉專湧入大量質疑,有人強調「老師不是這群孩子和恐龍家長的出氣包」、「為什麼打人的道歉了,被打的人就得原諒?道德綁架!」、「還叫什麼媽媽市長,你才最不適任!」、「您的發言真是令人心寒,您的家人若是被拿球棍敲的時候,希望您也是能勸家人及自己,放下屠刀,原諒對方」;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也認為,教師適任與否,依教師法有一定認定流程,市長過於太快下結論。
針對社會與論,市長盧秀燕於3日到市議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現在教導孩子不容易,過程須用盡方法且可能心力交瘁,她完全可以理解,至於老師為何會這樣做,有什麼樣辛苦的地方,前因後果她必須完全了解,也如教師會所說,她對於這個老師適任與否太早下結論,她必須向老師致歉。
盧秀燕也表示,大家也應該對法律有更好的認知,因為「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孩子須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到警察局,若不是現行犯,警察更不能直接將孩子帶走,否則就是違法,任何人如果不是現行犯,就這樣被帶走,恐怕都會引起軒然大波,針對此一部分,是應該加以檢討,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盧市長指出,此一事件凸顯大家對法律知識可能有不足的地方,學校可能不清楚該怎麼做,家長也很驚慌,老師可能也不知道這麼做是有問題的,針對此極少數的案例,會請教育局訂出SOP ,以利大家參考,讓大家對法律的遵守與執行有更好的認識,孩子至今仍有很大的心理創傷,會予以心理輔導。